“光污染”越來越嚴重,成都今後修建高樓大廈,將控制玻璃幕牆的面積;考慮到市民逛街室內裝潢舒服,臨街商鋪要有檐廊、圍牆不能只是砌一堵磚了事;環城生態區要控制建築物高度,體現對生態的保護……《成都市建築規劃設計導則(2013)》(下簡稱《導則》)目前正在試行,《導則》對城市空間形態總體控制、5大重點地區設計提出了明確要求,為市民塑造一個人性化、生活化、特色化的城市空間。
  更人性化 註重婚禮顧問課程市民逛街感受
  市規劃局相關人士介紹,2010年曾試行過《成都市汽車貸款中心城區城市設計導則》,新導則與之相比,有一些延續和調整。舊版中中心城被劃分為6大重點控制區,新版中則剔除“城市核心區”,同時將198區改為環城生態區。其餘控制區為:主要濱河區、主要公園周邊地區、主要臨路地區、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控制地帶。
  《導則》這中谷餐飲設備次特別註意到了很多市民逛街的個體感受。
  《導則》要求“建築底部處理在材料、表皮、當鋪配色、質感、細節、肌理尺度等方面應重視人的感受,近人部分的處理應豐富、細膩。”它對臨規劃商業街兩側的建築,要求設置近人尺度的騎樓、檐廊、挑檐、挑廊等人性化過渡空間。同時以構築物、座椅劃分空間,花池、牆面裝飾豐富視覺感受。
  “好不好用,空間舒不舒服,這些都能改善人在下麵行走的感覺。”市規劃局相關人士解讀,臨街商業要表現出一種建築的親和力,如果整棟樓通體都是玻璃幕牆,人走到旁邊,美好的心情會打折扣,“說通俗一點,《導則》關註了大家逛街的感受。”
  控制玻璃牆面積 防“光污染”
  《導則》還對高層建築的玻璃幕牆在外立面中所占比例,分為4個區間進行控制引導。建築高度24~50米,玻璃幕牆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於50%;建築高度50~100米玻璃幕牆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於60%;建築高度100~250米,玻璃幕牆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於70%;建築高度250米以上,玻璃幕牆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宜大於80%。
  曾有人士將此理解為“成都允許250米以上建築”,在市規劃局相關人士看來,這是一種誤讀。“它傳遞的信息,是控制玻璃幕牆的使用,不歡迎純玻璃的建築,而非是限高。”
  據介紹,建築形態很難制定量化和剛性的標準來要求,因此《導則》通篇用導向性和指導性的口吻來介紹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辜波  (原標題:成都中心城區設計剔除“城市核心區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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